茂名中学多名教师因离职未满月无法领工资,当地教育局介入处理
近日,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一所民办中学的多名教师反映在离职后未能领取应得的工资。小赵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去年入职电白区杨梅中学担任高一历史教学,然而在8月报到时却被告知由于招生不足,无法安排所承诺的岗位,学校提出让他改教初二语文,并保持相同薪资。小赵在学校的劝说下同意了,但在工作中面临极大的压力,工作量繁重,每天几乎没有休息,最终选择了辞职,要求结算约10天的工资,却被学校以“合同约定离职未满一个月不发工资”为由拒绝。小赵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条款,并了解到多位离职教师也面临同样问题。
9月14日,记者联系了学校党委书记,他承认这些教师的工资尚未支付,并表示新教师的离职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安排,而对工资问题则表示会依法处理。记者随后联系了电白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教师的投诉,并已派人前往学校要求在两天内支付离职教师的工资。此外,教育局明确指出“入职未满一个月离职不发工资”的约定无效,强调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工作,就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并鼓励离职教师提交相关证据以便解决问题。